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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件調閱權爭議的起因真相】
 
今天議長語重心長的說,文件調閱權爭議的起因,是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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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件調閱權爭議的起因真相】
 
今天議長語重心長的說,文件調閱權爭議的起因,是因為圖一跟議會要的資料而起,數量太多他們給不出來,我要了五年度的,如果要整理要花上千個工作天, 所以才衍生後續限制議員個人索資,我聽到簡直要昏倒。
 
結果根本不是行政單位,是議長不想給資料。為什麼我這麼說,我們來仔細看我要的資料前兩項。
 
1. 107~108年度一般事務費-其他議事運作業務各項費用,其動支情形及細目。
2. 104~108年度一般事務費-其他議事運作業務各項費用,其預算數跟執行數。
 
為什麼我會想要這兩項資料,因為縣議會的預算也是由議員審的,而「其他議事運作業務各項費用」就如同圖二所示,內容是接待、匾額、輓聯、贈送活動紀念品、摸彩品、中秋聯誼、三節禮品等。
 
1051萬的預算編列,什麼細節都沒有,而接待吃飯跟輓聯議長都已有特別費可使用,那麼這一項預算的接待跟致贈禮品的對象是誰?誰決定怎麼用?輓聯是掛議長還是僅有議會?
 
所以我嚴重懷疑這根本是議長特別費的延伸,因為同樣事情就在縣府的行政處發生(一般事務費成縣長特別費延伸),我才會要去年度的動支情形跟細項。你要我同意預算,我看一下你過去「這一年」怎麼用的,有很過分?
 
再來第二個,為什麼要「104~108年度其他議事運作業務各項費用」其預算數跟執行數。因為過去預算書的電子檔根本沒有這個細項,只有大筆的業務費,所以我想看過去五年預算編了多少、決算執行了多少。
 
我實在不理解,調五個年份的預算跟決算,會需要花上千天?三千張以上資料?五年就十個數字而已,這一張紙,一個表格就結束的事情。是能力有問題還是理解有問題?
 
接著我再還原一個真相,但我文10/30發出,他11/6打電話給我說這個事務費是議長動支的權力,沒辦法提供給議員,只有檢調才能要(地檢署也曾要過與我提出範圍相同的資料)。
 
我當下說那就尊重議長沒關係,但剩下能給的還是拜託給我。今天議長卻又反口說是因為資料太多所以沒辦法給我,請議事人員搬了七箱資料說這是半年份的,我要的數量是十倍,要看自己去前面翻都可以。先不說他們完全理解錯誤,你要是搬的出七十箱,我一定一本一本全部拜讀完。
 
這些資料要的有沒有道理?大家心中自有評斷。然後開完會吵完,我準備去前面翻翻看,發現資料都被搬走了。
 
嗯,苗栗縣議會真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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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議員 第五選區(頭份、三灣、南庄)。 「當時代把一個任務放在你面前,請不要覺得自己渺小。」讓我們以真誠與勇氣來回應這個挑戰,讓新政治在苗栗萌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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